6月6日,云南省教育廳發(fā)布了《云南省教育廳已成立工作組調查“網傳羅崇敏發(fā)表有關言論”事宜》的通知。
上述消息中提到,近日,網傳云南省教育廳原廳長羅崇敏發(fā)表有關言論,引起輿論關注。省教育廳高度重視,已會同相關部門成立工作組調查此事,調查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。
近日,羅崇敏被指發(fā)文《端午:一個鼓勵自殺的日子》,侮辱共和國英雄烈士,涉嫌違反《英烈保護法》。
羅崇敏,男,漢族,1952年2月出生,今年70歲,2008年1月至2012年8月任云南省教育廳廳長,2012年8月至2016年1月任云南省政府參事,2016年1月退休。
其間,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聘任為第九屆國家督學,任期屆滿后未再續(xù)聘。
云南省教育廳的上述消息中,還首次披露,早在2017年11月,羅崇敏就已經被處分了。
“2017年11月,因嚴重違紀問題,省紀委給予羅崇敏開除黨籍處分,降級按副處級非領導職務確定其退休待遇,由省教育廳管理?!?/p>
政知君注意到,這并不是羅崇敏首次受到外界關注。
早年,羅崇敏曾被媒體稱之為“明星官員”。他在云南省教育廳任職期間,曾因多次發(fā)表關于教育改革的言論聞名。
2016年12月13日,在微博認證為國家督學、云南省人民政府參事、原云南省教育廳廳長的用戶@羅崇敏主頁上,曾發(fā)布了一則消息稱,“我對不起各位家人,現(xiàn)在出現(xiàn)這樣的事情。一個女孩懷了我的孩子,已經兩個多月了。希望家人理解,冷靜處理這件事?!?/p>
微博發(fā)出不久即被刪除,但傳播出去的內容引發(fā)網友猜測。
據(jù)澎湃新聞當時報道,羅崇敏的認證微博中發(fā)布一條信息,稱“感謝大家關心,我的手機、身份證,以及手機內微博等信息被盜”。
當天,云南省教育廳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稱,羅崇敏身份證、手機及其微博賬號被盜信息“屬實”,羅在微博更新的情況說明由羅本人發(fā)布。
2016年底,人民網發(fā)文稱,“針對微博所曝事件,有關紀檢部門應該及時介入調查,如微博爆料為真,則要嚴肅查處,如果微博內容確實是謠言,那也需要及時澄清,還干部清白?!?/p>
另外,政知君還注意到,在2017年11月被處分之后,羅崇敏還曾公開亮相。
2019年10月,羅崇敏曾到河北衡水中學調研。2021年7月,他還以“國家督學、原云南省教育廳廳長”的身份出席了衡水中學舉行的“點燃夢想,揚帆起航——2021年新加盟教師崗前培訓結業(yè)儀式”。
資料 | 新華社 人民網 澎湃新聞 人民網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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